桃園檢察機關近日指控德國化學巨頭巴斯夫臺灣子公司的五位前經理和工程師涉嫌技術盜竊,并將這些信息傳遞給中國競爭對手。
45歲的前高級經理黃奕琳和其他四人因違反信托罪被起訴,并違反了營業(yè)秘密法,著作權法和刑法。
據稱,黃某曾聘請其他管理人員和工程師為中國江蘇省江陰江華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竊取專利技術。桃園檢察局副局長楊挺宏說:竊取的技術導致了巴斯夫每年損失35億新臺幣(按現行匯率計算為1.126億美元)。
巴斯夫集團總部位于德國,于1990年在臺灣成立子公司,江陰江華微電子成立于2001年。
在江蘇省萬源工業(yè)園區(qū)負責巴斯夫臺灣全球電子材料部門的黃某與江陰江華的高管進行了接觸。其中董事長殷某和副總經理朱某宣稱如果他能泄漏德國公司的關鍵技術,他將獲得巨額的經濟回報。
在同意交易后,黃某于2017年6月創(chuàng)立了楊毅國際公司,并招募了四名同事:林某,55歲; 余某,45歲; 葉某,45歲,和許某,44歲。
根據桃園檢察機關和刑事調查局(CIB)的調查結果稱,五人針對竊取了生產電子級硫酸和其他半導體行業(yè)優(yōu)質化學品生產的專有程序。黃某還竊取了巴斯夫的管道和儀表圖和其他專有文件。
楊挺宏說:“這是中國工業(yè)間諜案關于盜竊臺灣和國際公司的生產和專有技術的新技術的一個案例。黃和他的手下被錢吸引為中國進行知識產權盜竊?!?/p>
調查發(fā)現,黃和他的公司與江陰江華簽訂了一份協(xié)議,后者向他支付了1.79億新臺幣,以協(xié)助中國公司建立一家電子化學廠,并協(xié)助其營銷和銷售。
雖然當時黃仍然在臺灣巴斯夫工作,但他向江陰江華收取了70萬新臺幣的咨詢費。
據報道,黃某在中國工廠的年薪加上獎金和股票期權為1400萬新臺幣,而他向四位同事承諾的年薪在280萬新臺幣至550萬新臺幣之間。
這些人在一次通風報信后被監(jiān)控起來,檢察官和CIB特工于1月3日在五人返回臺灣時逮捕了他們。
楊說,他們從這五名嫌疑人身上發(fā)現了巴斯夫的關鍵技術數據和材料。
調查人員表示,黃某已通過電子郵件將專有文件從家用電腦發(fā)送給中國廠商。
巴斯夫表示已悉知其前雇員已被起訴,并補充說該公司將認真對待此事并支持調查。巴斯夫臺灣辦事處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它一直在保護相關信息并提起刑事訴訟,巴斯夫不容忍這種違法活動。